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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雇主责任险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雇主责任险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
行政区域鲅鱼圈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守臣
项目联系电话13904170597
采购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东关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7843289
代理机构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17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7-6196918
公告信息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雇主责任险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1-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4-007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雇主责任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采购需求,对原采购需求清单进行变更,原文及变更后内容说明如下: 原文第二条:保障额度:死亡赔付最低 105万元,伤残最低赔付 105万元,医疗费用最低赔付 15万元,医疗费按照医保用药报销,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免赔额以外全额赔付。 原文第二条变更为:保障额度:死亡赔付限额105万元,伤残赔付限额105万元,医疗费用赔付限额15万元,医疗费按照医保用药报销,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免赔额以外全额赔付。 原文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人赔付额为最低105万元,保险人应当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供工伤认定。 原文第三条变更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人赔付限额为105万元,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供工伤认定。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10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331642996、密码:2383)。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东关街
联系方式:0417-7843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17号楼
联系方式:0417-619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守臣
电  话:1390417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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