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18: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丰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咸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18: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雷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0530022 |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8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105300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玖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 1 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8-6668899 | ||
咸丰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2826202501000533_二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9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一、视频监控设备”清单内容:“视频监控摄像机”内容描述“5.最大补光距离:800 米(变焦激光)(需提供国家权限机构认可的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更正为:“5.最大补光距离:800 米(变焦激光)(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5-11-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86号
联系方式:1331053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玖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 1 号
联系方式: 0718-666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波
电 话:13310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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