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设备更新项目技术服务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4日 11: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筑节能设备更新项目技术服务 | ||
| 品目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1:4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戴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85588155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612180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戴峰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5-05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筑节能设备更新项目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八条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50%” 。更正为:“8.1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45%。
2、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条商务要求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50%”。更正为:“(1)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45%”。
更正日期:2025-11-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85682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9-8558815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400-JZCG-G2025-0507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