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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24日 14: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4:5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3154807778
采购单位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九原区三道沙河110国道662公里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999204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金融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54807778
附件:
附件1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BTZCS-C-F-25028420251124002)-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TZCS-C-F-2502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商务评审企业业绩要求

更正内容:

将原采购文件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用地预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变更为: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九原区三道沙河110国道662公里处

联系方式:5999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金融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3154807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154807778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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