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新疆登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州公安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4日 17: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公安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7:1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昌
项目联系电话15559219282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伊宁市南环路3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9-806373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登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融和大厦 B 座 821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5921928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XJDG-YNS-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公安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692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合同履约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货到并安装、测试完毕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和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和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30.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0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3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并在分包意向协议中进行相关比例说明。
3第三章:评分标准及要求供货方案详见更正前文件详见更正后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伊宁市南环路398号

联系方式:0999-8063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登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融和大厦 B 座 821 室

联系方式:15559219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昌

电 话:15559219282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