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鹤山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非遗花生”种植发展项目)—鹤山市鹤城镇花生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24日 17: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鹤山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非遗花生”种植发展项目)—鹤山市鹤城镇花生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鹤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7:2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冯芷茵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0-8860033 |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昆源路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1262511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393号501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0886003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CG2025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鹤山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非遗花生”种植发展项目)—鹤山市鹤城镇花生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3 09:30:00,更正为:2025-12-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03 09:30:00,更正为:2025-12-08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昆源路10号
联系方式:13126251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393号501房
联系方式:0750886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芷茵
电 话:0750-8860033
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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