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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AI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4日 1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AI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9: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晨、齐琳、刘学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92112
采购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6278045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492112
公告信息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AI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624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AI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至2025年12月2日00时00分;原招标文件第11页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更正为:2025年12月3日09:30整(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5年12月10日09点00分 (3)现对招标文件中第53页第三章 货物需求 1-25项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中“CPU、操作系统符合安全可靠测评等级II级或II级以上要求”修改为“CPU、操作系统符合安全可靠测评等级I级或I级以上要求”(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4)现修改招标文件中第10页1.3.7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中,强制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序号。现修改招标文件中第27页、第97页符合性证明材料 序号8强制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序号。(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18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
联系方式:024-6278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23492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晨、齐琳、刘学
电  话:024-2349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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