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09: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 09: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施泽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85588161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常州市永宁北路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611917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施泽宇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5-04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3.3 企业荣誉 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文件或证书所载日期为准)服务的非住宅项目获得党政机关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6分。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3.3 企业荣誉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文件或证书所载日期为准)物业服务项目获得党政机关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6分。未提供不得分。”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3.6 维修工(本院) 拟派维修工(本院,50周岁以内)” 。
现更正为:“3.6 维修工(本院) 拟派维修工(本院,55周岁以内)”。
更正日期:2025-11-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10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336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19-8558816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400-JZCG-G2025-048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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