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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化工学校校园安防监控系统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7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化工学校校园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化工学校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帅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96663
采购单位沈阳市化工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9873331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0043
公告信息
 
沈阳市化工学校校园安防监控系统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097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化工学校校园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人变更采购需求。 变更内容: 1.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5 年12月 15 日 8:30 至 9:00 时(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变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3.将“序号2、5、21、22”4个品目产品技术参数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截图、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将“序号32” 品目产品技术参数中要求“电源:1+1冗余热插拔,最大功耗≤100W(投标人须提供官网截图或具有CMA标识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宽温:不少0℃~50℃(投标人须提供官网截图或具有CMA标识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截图、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10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化工学校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93号
联系方式:024—2987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帅
电  话:024-2289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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