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关于2025年郧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8日 15: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郧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郧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15:0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 采购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072831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诚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金色港湾小区1栋2单元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72836804 | ||
十堰市郧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关于2025年郧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YY-202511GT-0020010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郧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3、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项目性质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但P34页又勾选了“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问:以上两处内容是否存在冲突,请明确。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需提供,是否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出具该声明函?该声明函中的“(工作内容名称)”包含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项目性质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但P34页又勾选了“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上两处内容不冲突。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允许大中小微等各种类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有报价优惠政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2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1。本项目需按照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工作内容名称)”为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的修改,也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此次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延期。
3、更正日期:2025-11-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
联系方式:15707283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诚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金色港湾小区1栋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3872836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锋
电 话:13872836804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