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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2027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28日 15: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2027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5:4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7593585812
采购单位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180022
代理机构名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93585812
附件:
附件1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2027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112701).zip
附件2附件1: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CG2025-G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2027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来函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2027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801-2025-03780,采购编号:ZJCG2025-G035)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采购包1详细评审修改内容

(一)经营业绩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或其所属全国分支机构均可)2022-2024年在农村住房保险业务领域的承保业绩进行评审。①每提供一份独家承保或首席(或牵头)承保业绩,得1分;②每提供一份其他业绩(共同承保次席或联席或其他共同承保人承保),得0.5分;③本项满分8分。 (注:业绩指投标人2024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含框架协议下已实际履行的分项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服务内容、金额等核心信息);项目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材料。未提供完整材料的业绩不予计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或其所属全国分支机构均可)2022-2024年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业务领域的承保业绩进行评审。①每提供一份独家承保或首席(或牵头)承保业绩,得1分;②每提供一份其他业绩(共同承保次席或联席或其他共同承保人承保),得0.5分;③本项满分8分。(注:业绩指投标人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单个地级市(或直辖市)范围内具有多个承保业绩仅按最高得分计算一次业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含框架协议下已实际履行的分项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服务内容、金额等核心信息)等材料。)”

(二)机构设置评分标准“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监部门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更正为“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采购包2详细评审修改内容

(一)经营业绩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或其所属全国分支机构均可)2022-2024年在农村住房保险业务领域的承保业绩进行评审。①每提供一份独家承保或首席(或牵头)承保业绩,得1分;②每提供一份其他业绩(共同承保次席或联席或其他共同承保人承保),得0.5分;③本项满分8分。 (注:业绩指投标人2024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含框架协议下已实际履行的分项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服务内容、金额等核心信息);项目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材料。未提供完整材料的业绩不予计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或其所属全国分支机构均可)2022-2024年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业务领域的承保业绩进行评审。①每提供一份独家承保或首席(或牵头)承保业绩,得1分;②每提供一份其他业绩(共同承保次席或联席或其他共同承保人承保),得0.5分;③本项满分8分。(注:业绩指投标人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单个地级市(或直辖市)范围内具有多个承保业绩仅按最高得分计算一次业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含框架协议下已实际履行的分项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服务内容、金额等核心信息)等材料。)”

(二)机构设置评分标准“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监部门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更正为“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采购包3详细评审修改内容

(一)经营业绩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或其所属全国分支机构均可)2022-2024年在农村住房保险业务领域的承保业绩进行评审。①每提供一份独家承保或首席(或牵头)承保业绩,得1分;②每提供一份其他业绩(共同承保次席或联席或其他共同承保人承保),得0.5分;③本项满分8分。 (注:业绩指投标人2024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含框架协议下已实际履行的分项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服务内容、金额等核心信息);项目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材料。未提供完整材料的业绩不予计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或其所属全国分支机构均可)2022-2024年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业务领域的承保业绩进行评审。①每提供一份独家承保或首席(或牵头)承保业绩,得1分;②每提供一份其他业绩(共同承保次席或联席或其他共同承保人承保),得0.5分;③本项满分8分。(注:业绩指投标人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单个地级市(或直辖市)范围内具有多个承保业绩仅按最高得分计算一次业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含框架协议下已实际履行的分项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服务内容、金额等核心信息)等材料。)”

(二)机构设置评分标准“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监部门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更正为“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因此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

联系方式:318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8楼

联系方式:07593585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7593585812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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