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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安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报警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8日 16: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报警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安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6:0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盈
项目联系电话0572-5207257
采购单位安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14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2-504146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2-52072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CG-ZF-2025-02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报警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需求 “▲投标设备必须与采购人现有的警报控制系统完全兼容。中标后,中标人自行负责与警报控制 系统单位对接,完成投标设备与现有警报控制系统兼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无法实现接入采购人现有警报控制系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投标设备必须与采购人现有的警报控制系统完全兼容。中标后,中标人自行负责与警报控制系统单位对接,完成投标设备与现有警报控制系统兼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确有需要,采购人可以协助中标人与现有警报控制系统供应商进行对接,但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无法实现接入采购人现有警报控制系统或中标人与系统供应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 评分标准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二)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详见附件调整后评分标准。
3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09:00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00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140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嵇春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41460

质疑联系人:缪一江

质疑联系方式:13705820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207257

质疑联系人:胡文迪

质疑联系方式:0572-56019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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