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灵溪镇非机动车、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28日 16: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灵溪镇非机动车、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16: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68810100 | ||
| 采购单位 |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687071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6881010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20252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灵溪镇非机动车、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原采购文件P32“9、投标文件的评审” (2)本次招标采购设有最高限价:2160000元。如果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则该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2)本次招标采购设有最高限价:1900000元。如果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则该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707107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707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10100
质疑联系人:朱振丙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101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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