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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回龙镇井塘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03日 11: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回龙镇井塘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丰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1:2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1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3570797877
采购单位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27089049
代理机构名称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70797877
附件:
附件1新丰县回龙镇井塘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磋商文件(2025120301).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F25CG0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回龙镇井塘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报价要求:

1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57803.14(壹佰捌拾伍万柒仟捌佰零叁元壹角肆分),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统一报价115576.37(壹拾壹万伍仟伍佰柒拾陆元叁角柒分)2.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运输费(含装卸费、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仓储费、加班费、文明施工费、人工费、保险费、措施项目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验收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费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 3.响应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填写综合单价及综合单价,响应供应商漏报或不报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他综合单价及综合单价中而不予支付。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

 

现更正为:

1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57803.14(壹佰捌拾伍万柒仟捌佰零叁元壹角肆分),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统一报价115576.37(壹拾壹万伍仟伍佰柒拾陆元叁角柒分),“暂列金”统一报价73542.35(柒万叁仟伍佰肆拾贰元叁角伍分)2.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运输费(含装卸费、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仓储费、加班费、文明施工费、人工费、保险费、措施项目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验收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费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 3.响应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填写综合单价及综合单价,响应供应商漏报或不报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他综合单价及综合单价中而不予支付。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727089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联系方式:1357079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70797877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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