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许家河等3座水库汛限与旱警水位复核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03日 11: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滨区许家河等3座水库汛限与旱警水位复核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水利局 |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11: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49455739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水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915234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钻石壹号写字楼16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4945573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KHXH-2025-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许家河等3座水库汛限与旱警水位复核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有误,现需更正。
更正内容:
原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现更正为: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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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水利局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5号
联系方式:18909152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钻石壹号写字楼1604
联系方式:17349455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17349455739
安康华旭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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