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工园区2025-2026年度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5日 16: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扬州化工园区2025-2026年度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仪征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16:1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毛智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65690703 | ||
| 采购单位 |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508481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鸿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毛智媛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81-HCXN-C2025-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化工园区2025-2026年度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九项“货款支付”内关于9.3 甲方付款方式的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30%,完成所有监测,并出具有效的监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70%。
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30%,提交监测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后支付合同价70%。
2.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第三项“评审标准”内关于履约能力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具有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
修改为:
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保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
更正日期:2025-12-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联系人:韩望
联系电话:15150848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联系人:何霞
联系电话:13665690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霞
电话:1366569070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1081-HCXN-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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