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05日 16: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 ||
| 行政区域 | 大邑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16:3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8212148(办公区)/028-89403177(评审区) | ||
| 采购单位 |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邑县王泗镇营新街北段10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408734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8212148(办公区)/028-89403177(评审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50002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1-27,更正为:2025-12-0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2-04,更正为:2025-12-12。
将3.2技术要求中“三、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4.法定计提费用:(3)投标人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财政部及成都市[《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更正为“三、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4.法定计提费用:(3)投标人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财政部及成都市[《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若文件存在冲突的,以最新执行标准为准),投标人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号:51012925210200003489[2025]00288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大邑县财政局 地 址: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行政中心8楼 联系电话:028-8821075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地址:大邑县王泗镇营新街北段102号
联系方式:13540873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
联系方式:028-88212148(办公区)/028-89403177(评审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88212148(办公区)/028-89403177(评审区)
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05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