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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第一高级中学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9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第一高级中学设施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新民市第一高级中学
行政区域新民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5:3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飞
项目联系电话024-87588857
采购单位新民市第一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新民市民族街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762214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7588857
公告信息
 
新民市第一高级中学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81-001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第一高级中学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调整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分细则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最新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14时5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已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须自行携带CA、笔记本电脑(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自备上网功能)或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授权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新民市民族街13号
联系方式:024-27622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024-8758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飞
电  话:024-8758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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