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重大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采购20包(二次)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10日 16: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重大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采购20包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华北理工大学 |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16: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龙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5273238 | ||
| 采购单位 | 华北理工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5-88051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泉聚众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8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527323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0000253271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重大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采购20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该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货物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毕,验收合格后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部款项,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内容。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同总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2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北理工大学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联系方式:0315-8805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泉聚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80号
联系方式:0311-85273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龙会
电 话:0311-85273238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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