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明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进贤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2025年12月15日 16: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进贤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进贤县公安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进贤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 16: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涂斌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79565643 | ||
| 采购单位 | 进贤县公安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行政新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1-856890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明法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华南集团国际财讯中心5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79565643 | ||
江西明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进贤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MF-ZFCG-09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明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进贤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点货物需求表中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60 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系统上线并进入运行投入使用”,以及第三点商务要求中 “实施时间:2.1 合同签订生效后 60 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系统上线并进入运行投入使用”,现统一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40 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系统上线并进入运行投入使用;第五章第二点采购需求中,序号 89 “3 匹柜式空调”、序号 90 “新风系统” 数量项为空白,现更正为 3 匹柜式空调 1 台、新风系统 1 台;原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按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进贤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行政新区
联系方式:0791-8568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明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华南集团国际财讯中心506
联系方式:19979565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斌缘
电话:1997956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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