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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虚实融合无人系统综合测试平台(JH25-210000-55472(LNZC2025-0432))更正公告(一)

2025年12月17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虚实融合无人系统综合测试平台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化工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晓荣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47975
采购单位沈阳化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938619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447975
公告信息
 
沈阳化工大学虚实融合无人系统综合测试平台(JH25-210000-55472(LNZC2025-0432))更正公告(一)

撰写单位: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2-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55472(LNZC2025-04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虚实融合无人系统综合测试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货物需求
商务条款偏离表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80%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3个月,保函办理前须经招标人同意),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
2.货到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安装调试并完成设备操作培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退回银行保函;同时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如遇寒暑假等不可抗力,付款时间顺延至财务可以正常报账。)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如遇寒暑假等不可抗力,付款时间顺延至财务可以正常报账)
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 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人:战老师

联系电话: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项目联系人:武晓荣 张俊杰

联系电话:024-2344797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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