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中心卫生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物业)更正公告(一)[2025]
2025年12月18日 16: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双墩中心卫生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物业)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16: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阮二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398121 |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墩路20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63981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2723383 | ||
双墩中心卫生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物业)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CCFN004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墩中心卫生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物业)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中“奖项(或荣誉)”评分标准更正为:
| 奖项(或荣誉)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含在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得县(区、县级市)或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服务相关的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奖项(或荣誉),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需按下列要求另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1)如为供应商所获得的奖项(或荣誉),需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如为供应商所管(含在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得的奖项(或荣誉),需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或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项目多次(或不同年度)获得的,仅计分一次,不累加计分。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12分 |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中“相关认证”评分标准更正为:
| 相关认证 | 供应商具有: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4、依据(或根据或按照或符合或达到或通过)GB/T 37228标准,取得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査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 0-8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中“奖项(或荣誉)”评分标准的问题。
答1:见更正内容。
问2: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中“相关认证”评分标准的问题。
答2:见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墩路201号
联系方式:0551-66398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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