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新巴尔虎右旗农牧和科技局苏木镇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配套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12月19日 15: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苏木镇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配套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巴尔虎右旗农牧和科技局
行政区域新巴尔虎右旗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5:3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0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17614983106
采购单位新巴尔虎右旗农牧和科技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49735777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旭程弘熙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奈伦国际A座1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14983106
附件:
附件1回复函.pdf
附件2苏木镇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配套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庆云县融达商贸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CXYQS-X-H-25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木镇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配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询价文件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质疑事项一可成立。经过复核呼伦贝尔安太环境和职业卫生检测评估有限公司投标响应文件,发现该公司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确实将询价通知书的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固定格式更改及编撰,并且删除有关小注文字。
根据询价文件第五章"评审"第2.5条明确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强制性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实未响应询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中“关于响应文件规范性、符合性的要求: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中标结果改变,因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决定顺延至第二成交候选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呼伦贝尔安太环境和职业卫生检测评估有限公司,更正为:庆云县融达商贸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470,000.00元,更正为:1,735,58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2.2050(万元),更正为:2.6034(万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联系方式:1504973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旭程弘熙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奈伦国际A座1104室

联系方式:17614983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玲

电话:17614983106

内蒙古旭程弘熙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