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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三溪乡上洋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20日 13: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清县三溪乡上洋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闽清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0日 13:4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瑞信林凌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26191
采购单位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1377437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7号香缇郡(四区) (地块四) S6#楼5层06商业(六一北路福建海峡银行正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3261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4]FJGRX[CS]2025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清县三溪乡上洋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内容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268334131,更正为:0591-83326191。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7268334131,更正为:0591-83326191。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三节商务条件中

7

其他

1、本项目待上级拨款到位后,按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的7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00% 3、待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更正为:

7

其他

合同支付方式补充说明(本项目合同支付以此条救说明为准): ①成交人按月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确定的已完成工程量所计款项的70%支付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完成后,采购人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97%;③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总金额的 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21号

联系方式:13313774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7号香缇郡(四区) (地块四) S6#楼5层06商业(六一北路福建海峡银行正对面)

联系方式:0591-83326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瑞信林凌英

电话:0591-83326191

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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