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丹北镇环卫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22日 14: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阳市丹北镇环卫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丹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 14:5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钇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1-86578332 | ||
| 采购单位 | 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519581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阳市云阳镇凤凰新村11-1综合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钇豪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81-ZDGC-G2025-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阳市丹北镇环卫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四、奖惩措施”中:
“4.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90分以上),得全部合同价,直接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的(80-89分),可得合同价的95%,经整改得到甲方 确认可直接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80分以下),得全部合同价 的90%,并进行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产生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现修改为:
“4.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90 分以上),得全部合同价;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的(80-89分),可得合同价的9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80分以下),得全部合同价的90%。”
更正日期:2025-12-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鸿庆
联系电话:19952856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601室
联系人:胡钇豪
联系电话:0511-86578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钇豪
电话:0511-8657833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1181-ZDGC-G2025-0016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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