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23日 16: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安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行政区域 | 南充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16: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7-2586065 | ||
| 采购单位 |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608659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51号丝绸大厦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258606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50003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安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3.3.1.一般资格审查-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标准和要求中的“E.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更正为“E.也可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的扫描件。”。
二、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4、保安人员属供应商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供应商提供拟派驻本项的保安员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更正为“4、保安人员属供应商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的保安员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2666926,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邮编:637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
联系方式:19960865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51号丝绸大厦4楼
联系方式:0817-258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17-2586065
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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