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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第三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1月05日 10:0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第三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第三小学
行政区域西夏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0:0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宋斌、祝永梅、马喜凤
项目联系电话18195156966、0951-5034555
采购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第三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西夏区兴泾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8762877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坤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5156966、0951-503455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KD-[2025]-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第三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的相关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将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1.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其全部产品成本比例达到80%以上的,则对该供应商的全部产品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2.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声明函》格式详见澄清文件) 3.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保持不变,仍按原文件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更正日期: 2026-0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西夏区兴泾镇

        联系方式:0951-8762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58号

        联系方式:18195156966、0951-5034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南珍

        电话:0951-876287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强、宋斌、祝永梅、马喜凤

        电话:18195156966、0951-5034555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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