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综合档案馆智慧库房设备及其服务设施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次)
2026年01月05日 16: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界首市综合档案馆智慧库房设备及其服务设施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 | ||
| 采购单位 | 界首市档案馆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6: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吕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05580260 | ||
| 采购单位 | 界首市档案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界首市人民东路1号界首市政府院内西北角界首市档案馆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055802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东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春晖佳苑商铺1-4至1-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35901117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2025FS2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界首市综合档案馆智慧库房设备及其服务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现更正为:(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更正内容2:第三章 采购需求 开水器 货物需求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更正内容3:第三章 采购需求 UPS主机、蓄电池 货物需求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更正内容4:第三章 采购需求 精密空调 货物需求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更正内容5:第三章 采购需求 (四)电动密集架功能要求、配置 货物需求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更正内容6: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技术人员资质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更正内容7: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有关的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网上询问截止时间统一变更为:“2026年1月12日0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1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界首市档案馆
地 址:界首市政府院内西北角界首市档案馆
联系方式:0558-4885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东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春晖佳苑商铺1-4至1-5
联系方式:17356212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肖工
电 话:0558-4885952/17356212137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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