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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通用耗材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1月05日 16: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通用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手术器械

采购单位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6:4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张函、曹金丹
项目联系电话0951-3077567
采购单位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6882207
代理机构名称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3077567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GGL-NX-0125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通用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 二、招标文件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具体如下:2、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补充事项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具体如下: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在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五、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八)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中增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六、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9:00时,现变更为2026年01月27日9:00时。

        更正日期: 2026-0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6号

        联系方式:0951-6882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联系方式:0951-3077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951-688220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伟、张函、曹金丹

        电话:0951-3077567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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