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05日 18: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鼎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二期)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 ||
| 行政区域 | 福鼎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8: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59039099 | ||
| 采购单位 | 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15楼文体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78536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湖东路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5903909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2]h[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鼎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三、商务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出具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本项目中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在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金额3%的银行保函,由银行担保的3%合同款,待一年的质保期满后方可由中标人使用),验收后中标人出具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
现更正为: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出具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本项目中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剩余合同总金额20.00%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分为2年支付,每半年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金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0%。 |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形式,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期满28天后,若成交供应商无违约情况,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无息退还。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15楼文体旅游局
联系方式:0593-7853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湖东路
联系方式:1535903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359039099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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