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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二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05日 18: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鼎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二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福鼎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8:1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359039099
采购单位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15楼文体旅游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3-785361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湖东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590390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2]h[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鼎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三、商务要求”

6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出具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本项目中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在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金额3%的银行保函,由银行担保的3%合同款,待一年的质保期满后方可由中标人使用),验收后中标人出具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现更正为

6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出具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本项目中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剩余合同总金额20.00%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分为2年支付,每半年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金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0%。

7

履约保证金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形式,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期满28天后,若成交供应商无违约情况,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无息退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15楼文体旅游局

联系方式:0593-7853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湖东路

联系方式:1535903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359039099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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