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实验室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08日 10: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人工智能实验室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漳县电教仪器装备站 | ||
| 行政区域 | 南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10: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春晖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42836968 | ||
| 采购单位 | 南漳县电教仪器装备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6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428369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漳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151-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0-5250628 | ||
人工智能实验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62420250600059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实验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12-22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第四章评分标准中参数响应情况内容为:根据响应文件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满分30分:技术参数中标有“▲”项的为重要参数,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解决方案相关证明材料,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中未标有“▲”项的为一般参数,以技术规格响应表为准,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现更正为:根据响应文件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满分35分:技术参数中标有“▲”项的为重要参数,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解决方案相关证明材料,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中未标有“▲”项的为一般参数,以技术规格响应表为准,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原系统与软件成熟度内容为:供应商具有 CMMI-DEV系统与软件成熟度五级,获得5级得3分,4级得2分,获得 3级及以下得1分;提供加盖公章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现更正为:删除本项。原类似业绩内容为:供应商具有信息化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4分,满分为8分。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现更正为:供应商具有信息化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满分为6分。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更正日期:2026-01-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电教仪器装备站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64号
联系方式:13042836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151-2号
联系方式:0710-5250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晖
电 话:1304283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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