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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清镇市2025年度移民后期扶持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08日 17: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镇市2025年度移民后期扶持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7:1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道静
项目联系电话15085915863
采购单位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1-82517300
代理机构名称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0楼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859158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M招2025-048-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镇市2025年度移民后期扶持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0204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各品目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表里 价格分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1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100 注: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再享受价格扣除。③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本价格分析及近一年内所投同类项目签订的合同(原件)】;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清镇市2025年度移民后期扶持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各品目原采购文件及答疑文件未对价格分评审标准中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具体说明,现将评标基准价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澄清说明,具体详见本项目各品目此次答疑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            

联系方式:0851-82517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0楼15号              

联系方式:15085915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8336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道静

电    话:1508591586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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