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08日 19: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宝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19: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叶永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90467963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江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270557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29993888 | ||
根据采购单位来函意见,现对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如下:
(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健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提问:
答复: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健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设置。本项目服务对象如患者、陪人、工作人员等属于特殊人群,特别是患者同时属于弱势群体,确保食品安全极其重要。两项认证是公认的食品安全管理核心体系,是餐饮服务行业具有广泛性和公信力的基础管理体系认证,与医院食堂运营的核心安全需求直接相关,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不对上述评审因素的设置进行调整。
(二)关于食品配送操作规程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提问:
答复:本两项认证证书删除,以最新招标文件(公告附件)为准。
(三)关于评标信息-技术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情况(不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涉及人员技能证书的证明材料等的提问:
答复:关于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情况(不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中“评审依据”的描述如下:“(二)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1)涉及学历的,还需同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记录截图(如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学位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 2)涉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如证书无法提供查询截图,则需提供人社部门(或发证部门或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网站公示查询);3)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2、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中已包含供应商提问所涉及的情形,且该评审因素中的“评审内容”有写“由相关机构颁发”,未限定颁发机构。不对上述评审因素的设置进行调整。
综上,医院作为特殊场所,医院内的患者及陪人、以及工作人员为特殊人员,饮食安全、饮食质量、供应平稳等至关重要,为确保饮食安全、饮食质量、供应平稳,且以上设置仅为加分项,非准入条件,表述明确,不对上述评审因素的设置进行调整。
(四)关于招标文件 评审因素“认证情况”修改为:“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4、具有危害分析与关健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5、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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