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防雷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09日 16: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防雷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9日 16:5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邹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8-2323000 | ||
| 采购单位 | 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肇庆市江滨四路阅江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8-22823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六期F塔(西塔)102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8-232300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防雷工程磋商文件(2026010902).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D251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防雷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4 09:00:00,更正为:2026-01-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1-14 09:00:00,更正为:2026-01-15 09:00:00。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 5.详细评审 ”中的商务部分:
| 拟配备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9.0分) | 拟配备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技术负责人:①具备工程类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3分; 2、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①电气组:具备工程类电气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3分;②专业组:具备工程类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职称、或同一人具有不同等级职称的,只按最高等级计一次分。本项最高得9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提供或不齐全的不得分。】 |
| 机械设备保障能力 (7.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投入车辆设备:高空作业车或升降平台1台、载货汽车1台。 每满足一台上述设备要求的得3.5分,最高得7分。 【注:①自有车辆设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的证明及车辆购置发票;租赁车辆设备需提供的租赁发票;②车辆设备购置发票与行驶证名称需与供应商完全一致。】 |
更正为:
| 拟配备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 具备防雷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职称、或同一人具有不同等级职称的,只按最高等级计一次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身份证、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没有提供或不齐全的不得分。】 |
| 机械设备保障能力 | 根据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对本项目投入高空作业车或升降平台1台、载货汽车1台的, 每满足一台上述设备要求的得2分,最高得4分。 【注:自有车辆设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的证明及车辆购置发票;租赁车辆设备需提供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发票;承诺的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
地 址:肇庆市江滨四路阅江楼
联系方式:0758-2282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六期F塔(西塔)1021室
联系方式:0758-232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0758-232300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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