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医院关于普安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购买项目(五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13日 16: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安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购买项目(五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普安县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16:5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采购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9-3128838 | ||
| 采购单位 | 普安县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普安县盘水街道环城东路8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59-72341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佳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兴义市德嘉花园5栋2单元25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9-312883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T2025-1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安县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购买项目(五次)
项目序列号:GZJT2025-10-001-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供应商先出具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单后,提供正式发票及相关材料递交予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及相关材料后3个月内分期支付其合同款项。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合同项目。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供应商出具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单后,提供正式发票及相关材料递交予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及相关材料后3个月内分期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合同项目。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普安县盘水街道环城东路86号
联系方式:0859-7234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佳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德嘉花园5栋2单元2502
联系方式:0859-3128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部
电 话:0859-312883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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