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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张浦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17: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张浦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昆山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7:4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晴晴
项目联系电话0512-57335378
采购单位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昆山市张浦镇茶风街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6349276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晴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T2026-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张浦镇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商务要求-2.付款方式--2.2 进度款:原要求按季度结算费用,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预付款)/4-考核应扣费用];”

变更为:“按季度结算费用,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预付款)/4-考核应扣费用];前三个季度的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由甲方向物业服务公司按实际金额支付;第四个季度的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待审计结束后按实际金额支付。

更正事项二:

原谈判文件第六章 采购合同文本第四条 付款约定—2.付款方式--2.2 进度款:原要求按季度结算费用,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预付款)/4-考核应扣费用]

变更为:“按季度结算费用,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预付款)/4-考核应扣费用];前三个季度的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后由甲方向物业服务公司按实际金额支付;第四个季度的公园内零星维修费用待审计结束后按实际金额支付。

更正日期:2026-01-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版谈判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昆山市张浦镇茶风街36号

联系人:陆科

联系电话:0512- 57441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2-57335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2-5733537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583-JZCG-T2026-000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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