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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平陵实验学校改扩建高中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19日 16: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平陵实验学校改扩建高中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龙门县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9日 16:5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7988081
采购单位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平陵街道金龙大道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33573981
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龙门县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2-7988081
附件:
附件1关于对《龙门平陵实验学校改扩建高中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废标的函.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龙门【2025】0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平陵实验学校改扩建高中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龙门平陵实验学校改扩建高中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龙门平陵实验学校改扩建高中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规定,影响采购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现采购人要求对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龙门平陵实验学校改扩建高中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现采购人要求对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

地  址:惠州市龙门县平陵街道金龙大道9号

联系方式:18933573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地  址:惠州市龙门县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752-7988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2-79880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2026年01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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