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基地改善训练条件配套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20日 11: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安基地改善训练条件配套建设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 11: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庄卉、郑雯青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8308333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35号之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66884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化街道祥坂街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1#楼34层05商务办公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830833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JSZB[GK]2025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基地改善训练条件配套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8.4其他”,增加以下内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上述材料统一上传至“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部分”。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扣除优惠。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35号之一
联系方式:0592-6688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街道祥坂街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1#楼34层05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卉、郑雯青
电话:0591-88308333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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