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修编(三次)更正公告(一)[2026]
2026年01月20日 15: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庆师范大学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修编(三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庆师范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 15: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6-5331167 | ||
| 采购单位 | 安庆师范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6-53311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55139008 | ||
安庆师范大学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修编(三次)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FAFN00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修编(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无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6年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部分
问1:响应文件中没有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中“初审指标”的相关内容,初审指标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政务数据获取”、是否需要填写?
回复:“初审指标”和“政务数据获取”均为系统自动生成,无法删除,潜在供应商无须填写,相关内容不作为本次评审内容,潜在供应商仅须在“投标文件组成”中填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

问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要求中,规划、城市设计项目是否满足技术资信分中“城市规划编制类项目”的业绩及奖项、荣誉要求?
回复:所述“规划、城市设计项目”内容不明确,以磋商小组评审为准,如为“城市规划设计”满足业绩及奖项、荣誉要求。
问3:“采购文件获取回执码在支付标书费用成功后自动生成,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醒目位置突出显示此回执码!”是否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添加回执码?
回复: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用,响应文件中未要求添加回执码。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中内容和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师范大学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方式:0556-5331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6061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龙、李喃
电 话:0551-66061493、182565211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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