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试验全流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23日 14: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试验全流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3日 14: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4700323 | ||
| 采购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工农大路147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044681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0470032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8757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试验全流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技术因素:软件技术符合性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如下重点技术要求,每满足一条得2分,满分16分,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如下重点技术要求,每满足一条得2分,满分16分,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方式:151044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13504700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坤
电 话:135047003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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