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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服务项目(二次)(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23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7: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娇
项目联系电话024-22962967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71641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雷克大厦B座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962967
公告信息
 
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服务项目(二次)(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4-0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开标地点”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雷克大厦B座14楼)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U盘)现场递交。“更正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16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投标人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
联系方式:024-88716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雷克大厦B座14楼
联系方式:024-22962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娇
电  话:024-2296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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