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23日 17: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南平市建阳区总医院
行政区域建阳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7:4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弘莉、王燕燕、张新香、戴玉蕊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231280
采购单位南平市建阳区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9-589112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823128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3]ZDZB[GK]20250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系统原因,导致招标文件所载“合同支付方式”条款内容显示不完整,现对该条款内容予以补充完善。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03 10:00:00,更正为:2026-02-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2-03 10:00:00,更正为:2026-02-09 10:00:00。

序号

招标文件

更正

1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合同支付方式:

1、所有设备验收并交付完毕后,由投标人提供等额发票,3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合同支付方式:

1、进度款,所有设备验收并交付完毕后,由投标人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总医院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44号

联系方式:0599-589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1-88231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弘莉、王燕燕、张新香、戴玉蕊

电话:0591-88231280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