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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2025工程(蕉城段)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27日 10: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WF2025工程(蕉城段)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蕉城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0:0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2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王炜峰
项目联系电话0593-2705007、18016769118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蕉城区九号城市广场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59378673
代理机构名称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368号万利花园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2705007、180167691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2]MC[GK]2026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WF2025工程(蕉城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及序号调整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项目基本情况内容顺序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308,632.52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308,632.52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3,086.33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83,488.01

3,172,544.42

平方米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房前屋后空地征收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22,681.35

136,088.10

平方米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包2: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平方米

3,172,544.42

总价

2

房前屋后空地征收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平方米

136,088.1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平方米

3,172,544.42

总价

房前屋后空地征收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房前屋后空地征收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房前屋后空地征收服务(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

平方米

136,088.10

总价

更正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本项对条目序号进行调整内容不变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因系统字数限制,以上3个包变更位置一致)

2、本项目委托中标人作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服务,具体服务内容:

1负责被征收房屋补偿建筑面积的认定工作;(评分项2)

9.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工作人员需满足项目需求及相关行业规定最低人员标准需求;(评分项40)

2所有工作人员已订立劳动合同;(评分项41)

3从业人员中建筑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不少于3名;(评分项42)

4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并熟练掌握房屋征收及相关法规政策;(评分项43)

5工作人员中5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征收工作经验。(评分项44)

11.拟投入本项目办公硬件要求:

1)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评分项50)

2)使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网上签约系统;(评分项51)

3)投标人应承诺拟投入办公硬件根据项目情况适当增配,并满足项目需求并设有专用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打印机具有彩印功能。(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事项3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本项对条目序号进行调整内容不变

11、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没有尽职调查等原因造成产权确认、补偿计算、签订补偿协议及被征收人事项出现错误并无法更正,导致采购人及被征收人的利益收到侵害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及被征收人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将采购人委托的事项转委托他人,采购人有权结束本协议,中标人转委托事项不得记取工作经费,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违反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将征收补偿档案内容泄露给任何人或单位,泄露档案补偿的工作经费将不得记取,已记取的应返还采购人,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扣除10%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法律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征收结束后,中标人应将全部的征收补偿档案完整移交给采购人,如出现档案资料遗失或缺漏,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户档案支付补偿款总额的10%承担违约金,在中标人工作经费结算时直接扣收,出现多户档案资料遗失或缺漏,可以累计记取违约金。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2、终止合同

1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执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情况上报监管单位,由监管单位进行相应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以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未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实际工作时间阶段完成相应工作的,按照本项(1)进行处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公告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蕉城区九号城市广场5楼

联系方式:15259378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368号万利花园三层

联系方式: 0593-2705007、1801676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王炜峰

电话: 0593-2705007、18016769118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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