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公安2026年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27日 15: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口公安2026年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 ||
| 品目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浦口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7日 15:1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696591980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138725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G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口公安2026年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
2、修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核心产品评审”描述。
4、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高空相机中“投标人须提供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2026-01-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
联系人:徐朝东
联系电话:18913872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696591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69659198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111-JZCG-G2026-0007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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