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福清市市政路灯财产保险(被盗、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损坏、公共事业企业经营第三者责任等保险)服务采购(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1月27日 17: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福清市市政路灯财产保险(被盗、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损坏、公共事业企业经营第三者责任等保险)服务采购(三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福清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7日 17:1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柯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8059659 |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清市龙江街道桥南路1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51531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二层C2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2805965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SZZX[TP]20250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清市市政路灯财产保险(被盗、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损坏、公共事业企业经营第三者责任等保险)服务采购(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更正内容详见“三、其他补充事项”。
2.自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已制作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3.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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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担保以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本项目运维服务5年之日止,在未违约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在运维期满后由发包人无息退还给监理人。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采购人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
更正为: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桥南路168号
联系方式:0591-85153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二层C203
联系方式:0591-28059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0591-28059659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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