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全县公共机构建筑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XYCX2025-G011)电子化公开招标澄清公告
2026年01月30日 11: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县公共机构建筑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分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分宜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 11: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敖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0-6440033 | ||
| 采购单位 | 分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分宜县行政中心大楼119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647077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天工美食城27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0-644003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CX2025-G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县公共机构建筑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1.5匹挂机:9、室外机最大噪音(dB(A))”评分标准表述为:“≤51得1.5分;>50≤53得1.3分;>53<55得1.1分;其它不得分。”现澄清修正为:“≤51得1.5分;>51≤53得1.3分;>53<55得1.1分;其它不得分。”即仅将原表述中“>50≤53”的“>50”更正为“>51”,修正后评分标准的分值、噪音指标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分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分宜县行政中心大楼119室
联系方式:1357647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天工美食城277号
联系方式:0790-644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敖先生
电话:0790-644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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