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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2月04日 0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葫芦岛市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4日 09: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项目联系电话0429-3094333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3113234
代理机构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3094333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400-00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辽宁海蓝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胜利开发区人工河路15-8号非标门车间1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298.00(元)
评审总得分:83.89(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以及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金额及服务年限按照上述标准计价。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6,053.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
更正日期:2026年2月4日 09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3113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0429-3094333
五、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辽宁海蓝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fba4f6064f34f14c621f05f1f0428798.png
2.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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