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公安局本级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场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02月05日 16: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场第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公安县公安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公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5日 16:1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6-5153821 | ||
| 采购单位 | 公安县公安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1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711661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6-5153821 | ||
公安县公安局本级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场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1022202506000528_二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场第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5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本项目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的质疑,经调查取证后,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该项目成交结果。因该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采购人对中心来函申请终止该项目本次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等相关规定,该项目2026年1月15日发布的成交结果无效,应予废标。
3、更正日期:2026-02-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15171166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
联系方式:0716-5153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0716-515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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