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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2月10日 16: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
行政区域原州区公告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6:2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3日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雅晶
项目联系电话18795345019
采购单位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东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4-2068067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固原市新区优山美地384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95345019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JZ-2026ZC-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1-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软硬件技术要求符合度,修改为:标“★”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要求,未带标记条款为一般性指标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20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技术指标要求每出现一个负偏离减 2 分;投标人一般性指标要求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一般性技术要求每出现一个负偏离减 1 分,减完为止。注:重要技术参数(标注“★”)满足或优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说明书、技术文件或白皮书等并标注具体页码),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扣除相应分值。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它未变更事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 2026-02-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东路13号

        联系方式:0954-2068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固原市新区优山美地384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8795345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邱旭娟

        电话:0954-20680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雅晶

        电话:18795345019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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