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聚变科创示范区概念规划[2026]
2026年02月10日 18: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聚变科创示范区概念规划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10日 18: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邵晓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855093 |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北部综合楼9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685509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2723383 | ||
合肥聚变科创示范区概念规划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Z0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聚变科创示范区概念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评分内容“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中“(3)同时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例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 月25日,则提供2025年9、10、11、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必须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一致。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 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修改为“(3)同时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例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 月25日,则提供2025年9、10、11、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 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评分内容“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1)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例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则提供2025年9、10、11、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必须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一致。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修改为“(1)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例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则提供2025年9、10、11、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我院为高校设计院,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部分为学校教师,同时任职学校和设计院,社保关系在高校,请问提供学校缴纳的社保材料可否?
答1:可以,见更正内容。
问2: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我院为高校设计院,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具有隶属关系上级单位,职称为教授,提供单位官方网页证明或聘书或教师(授)证证明,是否可以享受同等加分?
答2:可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北部综合楼9楼
联系方式:0551-66855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